(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公司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公司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宿迁交通产业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说明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及社会监督。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3、薪酬及福利具体面议,“五险一金”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简章解释权归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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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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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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