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4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聘期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集团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人员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以及享有其他福利。
(十)其他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进入面试没有被聘用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过文彬(县政府副县长、县住建委主任、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顾 伟(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军同志担任,邓伟、杨晓保、高守广、杨杰、刘冰、张文恭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县城投公司)
监督电话:(县纪委)
(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聘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和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蒙城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蒙城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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