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以发放面试通知单或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有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
4、面试评分: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 : 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报名资格条件的第八条予以优先;若资格条件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且名额已满时,则增报计划予以补录。
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采取个人选择与统一安排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排名靠先的优先选择物业企业,相应岗位满额后,应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聘用人员与街道(农场)国有物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各街道(农场)国有物业企业或委派到社区居委会。确因工作需要,街道(农场)可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
(九)待遇保障
“红色物业”企业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待遇,本科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上年度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的标准,硕士研究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110%的标准,博士研究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130%的标准执行。
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考评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东西湖区委组织部、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西湖区“红色物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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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红色物业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西湖区委组织部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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