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县国有企业性质的正式工作人员,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最低限为五年,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基本工资2400元,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800元,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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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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