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基本情况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不足1: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也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先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评分,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不低于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基本情况考核分与结构化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占50%)。若总成绩相同,以基本情况考核评分高的排位在前。若两部分面试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基本情况考核满分、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附件二)参加考试(考核)。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在临海人才网()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原标题:2017年临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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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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