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按总成绩排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区人力社保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查无实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7年5月5日(含5月 5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余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7年5月5日(含5月5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路桥区国资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大楼二楼205
邮编:318050;电话:
联系人:梁女士,徐女士。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国资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2017年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doc
1、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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