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子公司组织实施,拟于5月份进行。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水平等。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为通过了资格审核的人员(如考生自动放弃,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子公司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后,公司根据考生面试整体成绩情况,结合用人需求,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作为拟聘人选考虑,不再参加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五)体检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当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体检由各子公司组织,在其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予以递补。
(六)考察和复审
各子公司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对重点岗位或在考察中发现疑点的人员,应当到应聘人员学习院校实地考察核实。
(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各子公司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如考生自动放弃,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各子公司应当在报名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当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综合成绩等内容,并同时公布本单位纪检部门监督电话或信箱。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7月底前顺利毕业、取得相关学历,否则取消录用。
2.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4.公司2017年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举报电话: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27—;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027—.
原标题: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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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大学毕业生招聘计划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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