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公文写作》×2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8日在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线员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公文写作》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报考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应届大学毕业生,由公司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上岗后由所在单位(烟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到时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个人档案材料,否则不予录用。
3.本次招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首期签订5年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薪酬标准按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进员工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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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生产一线员工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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