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确认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缴费
参照湖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公务员考试考务费用标准,本次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6年4月5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到湖南人才大楼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边远地区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基层岗位,经招考单位研究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进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6年4月23日9:00 -11:00
申论: 2016年4月23日14:00-16:3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考单位根据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考场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到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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