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名单在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 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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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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