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四)填报志愿双向选择。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在填写个人意向单位选择表时必须写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每人最多填写两个意向单位。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环节出现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职位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单位。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双向选择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和分配的单位,凡服从调剂者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岗位空缺情况调剂确定。
(七)公示。拟选调初步人选分别在新宁党建网和新宁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重要提示
因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县外报考人员须在选调考试前到新宁县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以免影响选调考试:
1、县外报考人员进入新宁县,必须出示健康码。持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健康绿码或各省份健康绿码且来自低风险地区者,我县互认,出行和考试不受限制。
2、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红码者不能报名参加本次选调考试。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了解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风险调整的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新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4822273)。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新宁县公务员选调。
5、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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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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