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各单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确定选聘人选。根据考试及考核情况,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确定选聘人选。
6、公示、聘用。选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岗位类别及等级重新聘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者在选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110805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
查询网站: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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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桐乡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x.gov.cn/art/2020/4/22/art_1617139_42653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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