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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9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6-03 17:53:07|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三、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17:00。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文字材料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相关证明、近两年主笔起草的相关重要文字材料(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等)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电子版)的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3: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资格审查结束,将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文字写作能力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度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人数与选调名额1:1比例进行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察合格后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安排体检。

(五)公示与试用。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

(六)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由招考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其中,现职副科级干部,保留原有级别待遇,家属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可随迁安置。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附件下载>>>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日

公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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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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