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加入2017广东遴选考试群672427490,更多备考资料待你领
微信搜索 offcngxks 关注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及时获得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公选-遴选考试网官方微博掌握一手遴选动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拟面向市内和驻深单位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主任科员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市内和驻深单位党政机关单位(包括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统筹协调能力。
(三)驻深单位(包括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其中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法律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
(六)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选/遴选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公选/遴选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30
01-29
01-20
01-20
01-19
01-14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