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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高唐县选调公务员16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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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8:30:00| 来源:高唐人社局

为充实巡察工作机构工作力量、优化纪检监察、组工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拟从县直行政部门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到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检监察机关选调的公务员,因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需要,须能够承担出差和夜间陪护任务;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高唐县县直行政部门(不含政法部门)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巡察机构;

4.与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县直部门(单位)、镇(街)党政现职主要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担任组工干部,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报考县委组织部;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高唐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和县纪检监察机关拟连人带编选调12人,县委组织部拟连人带编选调4人。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

(二)报名地点: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三)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1.《高唐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2.所在单位推荐信;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5.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人数2倍的选调职位,按照1: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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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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