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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四川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7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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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16:09:57|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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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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