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纪委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共5名。
二、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
2.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
3. 专业不限,法律、财会、审计专业的优先;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 具有2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纪检、政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7.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 身体健康;
9. 中共正式党员;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等均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 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廉洁南充”网(网址),下载填写《中共南充市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结束(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者持以下材料到市纪委组织部(南充市北湖路88号1号楼418室)现场报名:
1. 《中共南充市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需粘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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