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审核
(1)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请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岗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公开选调报名工作结束后3日内,在红色扎西网()、昭通长安网()通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
4. 考试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时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干管权限经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在红色扎西网()、昭通长安网()进行通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第1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全部并列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第2名综合成绩并列时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或出现有人放弃考察时,在同一职位中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若体检人选在体检过程中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况,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红色扎西网()、昭通长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依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适时关注网站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联系人:吴绍煜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4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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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 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3. 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
4. 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
5. 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
6. 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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