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机关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衡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包括省管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人员;
2、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文字综合能力,有在宣传思想工作领域或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之前),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选/遴选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公选/遴选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10
02-10
02-09
02-09
02-08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