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
拟遴选人员经南郑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六)公示、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遴选对象在《南郑党建网》、《南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覃亮 刘欢
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2013南郑县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郑县委组织部
南郑县人民法院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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