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以及市民宗委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如出现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4—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
十、本公告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表.doc
2、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2013年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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