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有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而产生名额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遴选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公示与调配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市财政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通过公示的拟遴选人,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遴选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晋升的职务不予认可。
八、其它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市财政局人事科)。
附件:
1、娄底市财政局所属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及要求.doc
2、娄底市财政局所属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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