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对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调。
本《简章》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选/遴选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公选/遴选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07
01-30
01-30
01-30
01-30
01-30
02-07
02-07
02-07
02-07
01-29
01-29
02-07
02-07
02-07
01-29
01-29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