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事先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四)考察
成立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从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历经多岗位锻炼的报考者优先考虑;对近三年在地市级以上法律类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或有较强调研能力的报考者优先考虑。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可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可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玄武区门户网站或玄武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8号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10018
联系人:宋蓓蓉 联系电话:025-
监督电话:025-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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