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决定任用
1、考察工作完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用程序进行酝酿、研究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由地委组织部审核,办理任职手续。跨部门、单位交流的由地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监督
邀请地区纪检委干部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哈密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02-12380;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二)回避制度
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
(三)违纪处理
在公开选拔工作中若发现有违纪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处理。
附件:2013年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
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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