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次推荐
为确保选拔质量,系统内竞争上岗选拔采取两次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
1.第一次民主推荐。召开会议动员并投票推荐,每个竞争职位按1︰1比例推荐。鼓励干部个人自荐。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为:竞争职位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成员和其他处级干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领导成员、县(市、区)系统的领导成员。民主推荐大会由竞争职位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出干部推荐组参加会议,并向参加投票人员提供民主推荐票,所在单位提供符合推荐条件对象的名册,名册上的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干部推荐组负责民主推荐的计票、汇总工作。竞争职位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干部推荐组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参加竞职演讲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每个竞争职位确定5名人选参加竞职演讲,并在所在单位公布。
2.第二次民主推荐。召开竞职演讲大会,参加人员与第一次民主推荐大会相同,邀请部分干部职工到场旁听,竞职演讲大会由竞争职位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主持。每位参加竞职演讲人选作10分钟的竞职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的工作实绩、竞争优势以及对竞争岗位的认识、打算等。竞职演讲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竞职演讲书面材料会后交干部推荐组。为了保证公正性,会前以抽签方式确定竞职演讲顺序。竞职演讲人选演讲前不能旁听其他人选的演讲,演讲完毕后,不参加大会。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竞职演讲人员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推荐按每个竞争职位1︰1比例进行,参加推荐人员与第一次民主推荐大会相同(参加竞职演讲人选不参与推荐投票)。干部推荐组向参加投票人员提供民主推荐票,所在单位提供参加竞职演讲人员名册,名册上的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干部推荐组负责民主推荐的统计、汇总工作。
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进行竞争上岗,符合任职资格的推荐人选在3人以上(含3人)5人以下(含5人)的职位直接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竞争职位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根据干部推荐组反馈的第二次民主推荐结果,结合人选综合素质和年度考核情况等,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每个竞争职位提出3名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每个竞争职位确定3名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决定任用
1.组织考察。干部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竞争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按照每个竞争职位1︰2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票决人选。
2.差额票决。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提交的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按照每个竞争职位1︰1的比例投票表决拟任人选,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项请向市公选办咨询。办公地点: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四楼4C05,联系电话:,传真:,邮编:537000,电子邮箱:;监督电话:12380。
本简章由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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