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荷塘区人民法院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按选调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荷塘区人民法院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在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后,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检查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不合格的,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择优选调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的原则,对被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和考察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报请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拟选调人员。同等条件下,近两年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的优先。对拟选调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可依据工作需要先行任命法律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仍在原单位)。调入后,在本院最少服务5年(含5年),需提交承诺书。
六、纪律和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选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附件: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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