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沙溪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政府大楼5楼
邮政编码:528400 电子邮箱: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 括:1、所在单位同意函;2、任现职级的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身份证、学历证、法律 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沙溪镇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选调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中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市、镇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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