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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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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10:07:57| 来源:庆元政府网

(二)面试

笔试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为1人的,按1:1;报名人数为2人的,按1:2;报名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3)。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选调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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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oo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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