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象应按时统一参加体检,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工作,确定拟调人员,并公示7天。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中发现有问题不宜选调的,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拟定人选公务员转任手续。
附件:2013年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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