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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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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13:50:00| 来源:鄂州市公务员局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遴选组织机关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通知本人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2、组织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机关将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考察对象和原工作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匹配的原则,根据拟遴选职位的能力席位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与工作表现、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于遴选后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市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商议解决。

五、公示和任用

市财政局根据遴选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任用人选,在鄂州市公务员局网和鄂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0711—),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者,须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录用者进入市财政局系统工作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原单位任职到市财政局工作后只保留职级待遇,否则不予录用。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北公选考试 公选考试网

附件

1、鄂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鄂州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鄂州市公务员局

鄂州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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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mr)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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