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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2013年公开选调和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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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12:33:05| 来源:荆州党建网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之后,由市公选办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计划。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报名登记表(单位或学校盖章)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六)面试。面试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体检按计划录用人数1:1.1比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和选聘问题的,经市公选办研究同意后,办理选调和选聘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选调和选聘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选调或聘任。

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考生不能无故自行放弃选调和选聘资格。

拟选调和选聘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和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荆州党建网(网址:)。联系电话:、。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监督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和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成立选调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公开选调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七、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北公选考试 公选考试网

荆州市公开选调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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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mr)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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