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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贞丰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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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14:37:43| 来源: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受党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5、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提拔使用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可直接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截止前可改报一次。

(二)资格初审

由县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由县公选办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不少于8:1,若比例不足8:1的,组织开展职位调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拔资格。

(三)组织考试

县公选办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命题、评判由县公选办委托专门机构代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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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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