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根据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向报名对象工作单位发送参加笔试通知。
3、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调研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副处级干部的,笔试后按照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调研和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调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科以下工作人员的,笔试后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调研和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调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4、组织考察。由组织部机关人事处组织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地和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和考试情况,结合个人经历和岗位要求,提出拟录用人选。
5、体检。对拟调入人选,由部机关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可按考察排序递补。
6、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试用。对确定的选调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进一步考察工作适应度。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地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所报表格、资料真实有效。
2、报名推荐表及有关资料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送省委组织部(人事处)。
3、办公地址:省委组织部新办公楼215房间。
联系电话:027-(传真)
联系人:易坤
附件:《湖北省委组织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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