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1、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下午2:30-5:00(报考人员于4月16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公务员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鹤城区会议中心;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综合法律知识占60% 。
2、考核
(1)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项分别加10分、8分、5分,同级表彰、奖励不重复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所有表彰、奖励均以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为依据。
(3)考核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3、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分
4、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第5位)出现并列者,以综合法律知识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综合法律知识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若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5、选调职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时, 经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调整选调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所出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次。
六、公示
1、公示地点:怀化人事考试网、湖南法院网;
2、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区纪委办公室);
3、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七、相关待遇及要求
1、选调人员确定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2、工作岗位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选调人员须在本工作岗位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动。
八、本公告由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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