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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老河口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市直机关中层副职干部40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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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10:12:25|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三)笔试和资格复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者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老河口市公选办可根据实际笔试人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况,可按所报该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并对报考该职位的人员进行调剂;对不接受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调剂不成功,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五)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九)研究确定人选。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任职人选。

(十)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任用和管理。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

报名人员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以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对其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所需职位另行增加(增加的职位仅限于本公告内的职位,每个职位限增加1个),不占用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的40个职位。

五、相关待遇

此次公开选调的干部,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可享受相应待遇:

(一)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1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

(三)具有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5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

(四)上述人员由工作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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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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