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察。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人武部长、镇党政办主任按职位数30%的差额,其他职位按2:1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
此次公选凡考察合格而未被任用的机关事业干部,直接纳入后备干部管理。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8、任前公示和廉政考试。对拟任人选进行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进行廉政考试。
9、任前谈话。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廉政考试合格者进行任前谈话。
10、宣布任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公开选拔干部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拔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退回原单位工作。选任制干部任职满1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职务。
附件:2013柞水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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