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任用(2013年2月上旬)。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公推公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调研成绩按3:3: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选拔职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县电视台、石泉党建网进行公示。县公推公选办同时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核,并组织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县公推公选办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任用方案,经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法规办理任职手续。如个别拟任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可从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工作。
6、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2013年2月上旬)。对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择优任用为副镇长人选的对象,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推公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及驻石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并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公推公选,所需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联系电话:)。本次公推公选工作由县纪委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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