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开推荐(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各级党组织民主推荐。各镇、各部门党组织通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汇总后,召开党委(党组、支部)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人选,并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和《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在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以及个人现实表现材料,送县公推公选办。
(2)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自愿推荐。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可自行到县公推公选办领取或在石泉党建网下载《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负责的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后备干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表送县公推公选办。一个组织(个人)对一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一次,不能重复推荐。
(3)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县级领导干部,县委委员,县纪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内设机构负责人,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采取署名推荐的方式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方法与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的推荐方法相同。
(4)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委组织部自荐为后备干部人选。自荐时需到县公推公选办领取或在《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认真填写后,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单位介绍信、自传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交公推公选办。
公开推荐、自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5:00。
3、资格审查(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在副科级后备干部公开推荐中,对未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得票未达到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总数30%的,县公推公选办将派出工作组深入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征求意见,凡民主测评优良率达不到70%或民主征求意见得赞成票达不到50%的,不得推荐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县电视台、石泉党建网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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