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与应选人数的比例为2:1。
(五)体检
组织各职位的拟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陕西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作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者,区委组织部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派考察组到被考察者所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是否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经综合评定,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任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报区委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经区委组织部部委会差额票决确定聘任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用手续,聘任人员按副科级兑现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性选拔、聘任制管理各街道党委组织(宣传)员,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具体实施,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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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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