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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面向全国全省公选1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面向全国全省公选1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7-11 16:19:18| 来源:公招网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2年8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区有关领导、公选职位所属部门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有关专家等组成。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组织考察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区委常委会议作出任用决定。

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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