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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考副科实职领导干部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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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 11:17:53| 来源:中公教育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0:1才能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依次递补。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三科:第一科为城市规划专业考试(8:00-10:00)、第二科为公共科目(10:20-12:20)、第三科为申论(14:00-16:00)。以上三科每科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成绩×40%+公共科目成绩×30%+申论成绩×3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为5:1。
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对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必须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行测评,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为3:1。

体检由招考工作办公室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指定市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用。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人选,通过衡阳党建网、衡阳人事人才网进行预告和公示。招考办派出考察组,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决定、任用

考察组向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提供拟任人选。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局人事科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 湖南中公教育 公选考试网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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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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