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竞职演说、现场答辩(6月4-10日)。围绕竞争选拔职位特点进行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竞职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每人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由竞争选拔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聘请专家评委当场打分。占总分30分。
7、民主推荐(6月11-15日)。分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对进入第二轮筛选人员进行所报职位差额民主推荐,分领导班子(B票)和干部群众(C票)两个层次进行,分别占总分20分、35分。参加人员一般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50人以下的单位要求全部参加。
8、民主测评(6月11-15日)。分单位组织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对进入第二轮筛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占总分15分。
9、差额考察(6月11-15日)。根据第二轮筛选6-8项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照空缺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总得分不带入考察和任用环节。考察中综合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学历、专业、工作关联度、任职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10、确定拟任人选。(6月下旬)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酝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1、任前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2、任职。公示期满后,符合任职规定的,正式任职。
五、组织领导
由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县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贤任组长,李西文、符建光、方继前、胡荣华任副组长,11个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由符建光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六、纪律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湘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有关情况,并严格执行干部回避规定。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打招呼、拉票等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湘潭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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