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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7 10:25:48| 来源:中公教育

(二)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副总经理

1、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任正、副科级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年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所报职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具体要求。

以上关于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荆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计划及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仍在处分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4)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荆州市范围内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党建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不予审核通过)。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地点为荆州市公选办(荆州市委组织部206室),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报名登记表(单位盖章,表样可在荆州党建网下载)以及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企业报名人员还需提供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证明。

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下一阶段资格,任职后发现的取消任职资格。

报名时间为5月14日上午8:30—5月24日下午5:30。

(二)资格初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这次公布的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职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者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职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1:5比例但达不到1:10比例的,经荆州市公选办研究同意,可以不减少或者保留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

(三)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荆州市公选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拟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之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报名登记表(单位盖章)以及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企业报名人员还需提供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证明(现场报名人员不再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直至取足应选名额。资格复审后,公选职位职数与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根据考生自愿,在符合该职位条件且未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

面试按职位职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50%加权计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组织体检与考察。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入围人选由市公选办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实行“两项公示”,即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考察时,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五)提出初步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序,并将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初步人选。考试成绩第一名与考察排名第一名为同一人的,等额提出初步人选,不是同一人的,差额提出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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