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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吐鲁番地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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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 14:11:11|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汉语答题。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官团打分的办法,按照评分标准要素,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对象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得分权重4:6的比例汇总加权总成绩,并分职位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人选作为考察对象,向社会公布并进入考察程序。

(五)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公选职位组成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采取考察预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考察对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德”和实绩的考察。通过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实绩、群众公认程度。

(六)决定任用人选。地区公选办综合考察组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按职位提出建议人选,并由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提请地委会研究。

(七)公示任职。经地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职人选按规定需要进行公示的,在指定地点和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属于新提拔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资格和相应待遇。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吐鲁番地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和地区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

吐鲁番地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专用电话: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5日16:30至5月15日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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