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由市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并将追究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汉文答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试题为60分,专业科目试题为40分。
各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前5名(包括并列名次),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阶段。
(四)考察和公示
各职位总成绩前3名(包括并列名次)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考察对象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五)决定任用
根据公示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筛选,择优提出拟任人选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女干部、党外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公选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管理和待遇
对经公开选拔任职者,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阿图什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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