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须填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耿马自治县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A4纸质)一式两份及拷贝电子文档,纸质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质);
④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着正装、浅灰色底板)5张及照片电子版。
《耿马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职位要求证明材料说明》可登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风情耿马网()下载和查询。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公选”办(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2012年3月30日前)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县“公选”办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评卷工作,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县“公选”办牵头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面试(2012年4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应试人员当场公布。
(六)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2.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部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3.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4.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确定,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以前完成。
(七)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5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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