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2.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3.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4.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确定,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以前完成。
(七)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5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请县委常委会作出任用决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拟任的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用手续。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对报考人员本人登记的有关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要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的准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
(四)参与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县“公选”办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83—
举报电话:0883—12380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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