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报考副处级职位的由州委组织部汇总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命题、制卷、评卷由云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四)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组织考察。由州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州委组织部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州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州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乡科级选拔职位的报名方式、工作程序等详见各县(市)公告。
咨询电话:0872—,
监督电话:0872—12380
本公告由大理州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大理州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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