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媒体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十)待遇和管理。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或聘任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或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山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山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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